九州网页版,九州(中国)-九州(中国):2024-11-12 浏览: 次 作者:周诗林来源:资产部
返回列表一、招租项目
现有盐城市高铁枢纽东广场停车场部分场地对外招租。
二、招租方式
租金以附件面积、评估价为底价,租金一年一交,自合同签订一月内缴纳,合同期内每年租金以最终洽谈价为主。
采用公开方式招租,且对统一标准租赁合同内容认可。当报名人员为两家或以上时,采取现场竞价形式招租,并遵循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承租人;当报名人员不足两家时,则采取商谈定价原则确定承租人(商谈价格不低于底价)。
三、公告期
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22日(上午8:30-11:30,下午14:30-18:00,十个工作日)。
四、报名条件
(一)报名人员需交纳保证金伍仟元,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现场退还,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交纳,并签订租赁协议;
(二)报名人员参与竟拍,第一轮报价不低于底价;
(三)企业投标需提供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、授权委托书等材料(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,具体以营业执照原件为准),个人投标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拟经营业态信息。
五、特别告知
(一)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,水、电、气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;
(二)出租标的土地面积以实际现状为准,出租方不承担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,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;
(三)出租标的整体出租,租赁期以实际签约九州网页版,九州(中国)-九州(中国)计算。承租方不得擅自进行转租、分租,如承租方擅自转租、分租的,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,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,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。如出租方因政策性原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,合同自然终止,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;
(四)出租用途仅作为经营、仓储使用,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,不得使用明火;
(五)承租方只享有出租土地的使用权,出租土地的地下资源、埋藏物及社会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出租范围;
(六)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。
六、联系方式
(一)联系人:徐勇
(二)联系方式:13921805298
(三)地址:盐城市高铁枢纽长途客运楼五楼
招租资产 | 资产实况 | 招租单价 | 年度租金底价 | 备注 |
高铁枢纽东广场场地 | 100㎡ | 1.24元/日/㎡ | 45260元 |
盐城市新盐铁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
2024年11月12日